功能性委員會

審計委員會

審計委員會之運作,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:
一、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。
二、簽證會計師之選(解)任及獨立性與績效。
三、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。
四、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。
五、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。
根據中華民國法律規定,審計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任命。根據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,本公司之審計委員會委員人數為三人。
審計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 ,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,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。

審計委員會成員介紹

職稱
姓名
主要經歷
召集人
吳學陶 獨立董事
合作金庫銀行協理
委員
黃泰鋒 獨立董事
泰砬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
委員
馬佑德 獨立董事
碩峰實業有限公司負責人

薪酬委員會

薪酬委員會負責協助董事會在公司經營績效、個人表現、同業水準及未來風險等因素之綜合考量下,研訂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與相關措施,並定期評估之。

根據中華民國法律規定,薪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任命。根據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章程,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人數為三人。
薪酬委員會每年應至少召開二次,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,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。

薪酬委員會成員介紹

職稱
姓名
主要經歷
召集人
吳學陶 獨立董事
合作金庫銀行協理
委員
黃泰鋒 獨立董事
泰砬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
委員
馬佑德 獨立董事
碩峰實業有限公司負責人